声屏障各部件的外型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;全部成品都应进行外观检查,涂层或镀层应光洁平整,不应有脱膜、伤痕、皱皮、流坠、气泡、变色及色泽不均等缺陷,外表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;拉铆位置符合图纸要求,无松动、脱落;焊缝必须无虚焊、无夹渣、无气孔;护面穿孔部分不得有油污等杂质。
声屏障安装过程中不得出现缝隙现象,避免影响声屏障的降噪功能。
声屏障吸隔声材料按照《公路声屏障材料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》(JT/T 646-2005)的内容抽样检验。
声屏障的声学性能按照《建筑隔声测量规范》(GBJ75-84)和《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测量规范》(GBJ147-83)的内容抽样检验。
1.3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
声屏障施工安装必须符合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》(JTG F80/1-2004)以及《道路
声屏障质量检验评定》(DB32/T943-2006)。
二、验收和保养
2.1工程验收时承包人应提供的文件(检测报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);
⑵声屏障吸、隔性能测试报告;
⑶声屏障承载能力测试报告;
⑷声屏障现场插入损失测试报告;
⑸有关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材料;
⑹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各种原始材料;
⑺工程重大问题处理文件。
2.2 声屏障插入损失指标按≥10dB进行验收;
2.3业主在收到承包人的竣工验收报告的30天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,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,承包人按照要求进行修改,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;
2.4
声屏障缺陷责任期为2年。在此期间内发生的因承包人责任产生的质量问题,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派人维修,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。